鷹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致企業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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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類企業:
當前,正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同時又是各類企業節后復工生產的緊要節點,各相關企業都面臨著防控疫情和復工準備雙重任務,需要堅持兩手抓,做到兩不誤。為推動各相關企業有序復工、安全生產、穩定崗位、保障用工,維護全市就業局勢穩定,我們倡議: 一、保障返崗員工的健康安全。經批準復工的企業,要加強返崗人員健康監測,準確掌握返崗員工的健康狀況和返崗前的旅行史與接觸史,嚴格按照市防控指揮部要求,落實各項疫情防護措施,切實做好返崗人員的安全防護。 二、履行招工用工主體責任。需要新招員工的企業,要制定好用工計劃,組織好招工力量,自覺適應疫情防控要求,創新招聘方式,拓展招聘渠道,加大招聘力度。需要通過線上“春風行動”開展招聘的企業,要將招聘簡章及時遞交當地人社部門,并安排專人負責與求職者聯絡對接,做到熱情、耐心接受求職者問詢,精準回應每個求職者的關切。 三、千方百計穩定崗位。各相關企業要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甘于與員工同舟共濟,共度難關,不隨意解除、終止在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勞動合同。鼓勵受疫情影響企業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生活費)、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四、用足用好支持政策。全面落實省政府應對疫情,穩定崗位和促進就業的相關政策措施。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上年度6個月的統籌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優先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未能按時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業務的,可延長至疫情解除后補辦。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相關補辦手續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
2020年2月6日